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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考察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政治部;
3.执法监督室;
4.维稳指导与反邪教工作股;
5.综治督导与基层治理股;
6.砚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7.砚山县法学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将全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科学预判新风险新挑战,扎实做好全国以及省、州、县“两会”,党的二十大、COP15第二阶段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从压发案、减事故入手,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侦破、社会稳定为总目标,把破大案、多破案作为工作重点,针对可防性案件发案实际,实施精准防范、精确管控全力遏制我县案件高发态势,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安全。三是总结以“七城创建”高位推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经验,广泛动员,发扬砚山创卫精神,狠抓落实,全力争取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稳步提升。四是践行强边固防“国之大者”,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树牢“全州一盘棋”思想,抓牢抓实外防疫情输入常态下强边固防工作;聚焦市域社会治理合格城市指标,倒排工期,补齐短板弱项。五是积极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巩固教育整顿成果,锻造过硬政法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坚定干警政治站位,确保党委、政府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68.35万元减少43.02,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勤廉办事原则,退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5.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68.35万元减少43.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勤廉办事原则,退休1人,人员退休后工资差额及公用经费压缩预算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5.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33万元,与上年468.35万元减少43.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勤廉办事原则、退休1人,人员退休后工资差额及公用经费压缩预算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不增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3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07.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41.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67万元。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3.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3.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21万元。
3.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1.34万元。
4. 208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33万元。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0.01万元。
6.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24万元。
7.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17万元。
8.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4万元。
9.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9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2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般公用经费37.85万元(其中:差旅费1.8万元;邮电费1万元;办公费35.05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共交通补贴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3万元,较上年1.43万元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批次,共计接待136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完成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万元,较上年4.2万元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完成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8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16万元增加0.72万元,增长1.1%,增减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5.05万元、差旅费1.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66.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46万元,固定资产31.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06万元,减少原因为财政收回2021年应返还额度。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绩效,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绩效,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