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09 14:36:46     来源: 阅读次数: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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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在全系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决定。

  (2)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系统改革与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组织县级示范社评选,以及州以上示范社申报和县级合作社项目评审,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资、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系统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6)指导系统内科技开发、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工作,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7)定期做好全系统会计、统计、人事劳动、社办工业等各种统计报表的综合上报。

  (8)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指导全县系统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下属企业开展好改革改制工作;协调系统内相互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10)组织开展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等的培训,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11)负责代表砚山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开展经济、贸易、人才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财务股(县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会务、文件、档案、信访、工作制度、调研、外事接待、对外宣传、提案、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企业的工作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合作指导股。宣传中央、省、州、县有关合作社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指导推进“四进村”实现“五个有”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指导本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下属供销社企业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讨,参与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股。贯彻落实相关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各项经济开发活动;组织指导下属企业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指导社属企业集团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业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民族贸易、进出口经营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外经济协作、技术资金引进、科技开发、食用菌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普及实用技术、科技兴农及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工作;研究本系统市场建设规划、信息网络建设、仓储发展、项目评估;承担全县供销社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仓储、运输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质量检查和对农资、烟花爆竹的市场管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财务股(县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制度和法规,制定系统财务、会计和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企业财会和财务电算化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和处理好信贷、税收、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按时汇总、报送系统会计报表,撰写财务活动分析报告,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分析决策;帮助和指导县社直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抓好系统扭亏增盈,监督检查县社直属企业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管理县社机关行政经费;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宣传贯彻实施国家财会、审计法规,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和经济效益、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开展专项审计、法人代表变更离任审计;指导全系统内部审计、清产核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监事会办公室(股所级),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供销合作社承担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推进社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本级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社合法权益;加强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从严治社。结合《全省供销系统开展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专题调研指出问题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供销社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全省供销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把问题整改整治工作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深入清理排查,全员参与、全面彻查、全力配合、全程覆盖,切实厘清制约供销事业改革发展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把问题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治作为推进全省供销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强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抓实做、务实推进,在建章立制、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构建全省供销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推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深化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借鉴浙江等地的做法和经验,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支持,有序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2、完善供销经营网络和组织体系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市场化运营。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实体化、企业化运作,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办成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为农服务实体和平台。抓好冷链物流项目。抓好村级供销合作社创建。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标准和云南省《关于开展“村社共建”促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县、乡(镇)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新建村级供销合作社2个。健全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提供精化服务。保障农资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企业主渠道作用,带头稳定农资价格,积极销售各种肥料、农药、种子等农资,做到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无假货。督促指导供销企业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确保有足量的农资投放到市场,保证市场稳定,满足春耕生产需求。确保2022年有机肥销售额比去年增长10%以上。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奖惩激励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供销行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方式,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善商战的优秀人才,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供销干部队伍。

3、 强化供销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三会”制度。建立健全砚山县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充分保障社员权利。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州委深化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实施培育壮大工程,在加强改革发展,重视经验积累,加强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一批改革成果。坚持对标中发〔2015〕11 号和云发〔2015〕32 号文件精神,认真梳理还未完成的阶段性任务,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加快补齐系统综合改革短板弱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 27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基本支出是328.06万元,比上年减少50.05万元,下降15.2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8.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28.06万元对比减少50.05万元,下降15.26%。减少主要原因:1、坚持勤俭节约、勤廉办事原则;2、减少了随月发放的考核奖。3、退休人员死亡1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也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总支出 278.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1万元,与上年 328.06万元对比比上年减少50.05万元,下降15.26%,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死亡1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也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0.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公用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和就业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12.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5、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2城乡社区支出--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155.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8、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12.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5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7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奖金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1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01—办公费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5—水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6—电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1—差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28—工会经费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39—其他交通费1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02—退休费7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万元,较上年比较,增加了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增加了0万元,增长0%。原因为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万元,较上年比较,增加了0万元,增长0%。原因为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9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万元,较上年3.7万元比较,无增减变化,增加了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较上年3.7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的原因为: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9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32.46万元减少2.56万元,减少7.89%,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一般公用经费用减少。其中:办公费5.8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8万元、公务交通专项1.1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资产总额209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7.73万元,固定资产1.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其他运转费.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我单位《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我单位《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因我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无数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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