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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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30 09:17:36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595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了解掌握本局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政策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本局业务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机构职责

主要包括:本局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局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本局业务相关的其他资金信息。

4、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局人事任免、人员招考、优秀推荐及教育培训等。

6、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本局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通知公告、应急管理等。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和依法指定主要信息公开场所公开两种形式,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三元路延长线(原地震局);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传真):0876-3063094,邮政编码:663100,邮箱:253128414@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yansha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邮箱申请:申请人可在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4)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进入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或通过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栏目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11c98a62-4a3c-496c-9398-aec4e67fd749;选择本机关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本局信息公开咨询工作,设立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或指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信息获取的途径和方式。   

办公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三元路延长线(原地震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6–3063094,邮政编码:663100。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2022修订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