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分类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标准)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责任股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组织机构 | 基本信息 | 局基本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领导信息 | 局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等信息。 | √ | √ | |||||||||
主要职责 |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 | √ | √ | |||||||||
内设机构 | 局内设股、室、队、中心、所职能职责。 | √ | √ | |||||||||
2 | 政策法规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执法督察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政策文件 | 县自然资源局制发的有关方案和其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执法督察股,起草股室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政策解读 | 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执法督察股,起草股室配合 | 政策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3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算 | 县自然资源局财政预算报告,“三公”经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财政决算 | 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信息。 | |||||||||||
4 | 公共资源 | 公共资源交易 | 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中标公 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半年、年终工作总结 | 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包含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出让公告信息、成交公示信息公开等事项;矿业权出让领域:包含出让公告公示信息、交易结果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公开等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矿业权管理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5 | 规划信息 | 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山规划、地质灾害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和有关政策措施。 |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6 | 地质灾害 | 防治、应急预警 |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牵头,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7 | 生态环境 | 矿山生态修复、耕地保护 | 矿山恢复治理方案评审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牵头,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8 | 公共服务 | “三服务”清单、不动产登记、规划类许可核发 | “三服务”清单、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继承公告、变更公告、作废公告、基准地价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牵头,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调查确权登记股、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9 | 建议提案 | 党代表建议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办件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人大代表建议 | ||||||||||||
政协委员提案 | ||||||||||||
10 | 行政执法 | 权责清单 |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执法督察股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信息公示、除双公示外的其他行政权力结果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执法督察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督察股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执法督察股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 √ | √ | ||||
11 |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规划和信息中心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规划和信息中心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规划和信息中心牵头、各股室(所)配合 | 次年1月31日前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