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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14 14:52:49     来源: 阅读次数:45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宜,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证。一是建立信息审查制度。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围绕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公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及时发布和更新指南。按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将工作机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法规规章、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管理、人事信息、行政职权等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和发布,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建立信息公开渠道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等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水利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17年度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为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我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为2件。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共公开网上信息210条。单位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37条。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有时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公开没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完善网站信息,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