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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17:09:36     来源: 阅读次数:4033

2017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8〕2号),现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有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阳光理政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并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实施,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会议以及QQ群等方式,积极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改革、考核奖惩、人事招聘、提案建议办理等政府信息共30余条。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涉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类信息、审查后公开类信息和免于公开类信息三类,严把内容关;规范公开流程,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局领导逐级进行把关审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布《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借助网络、公开栏、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对能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主动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监督权和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未收到任何书面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办的正确指导下得到了顺利开展,但也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个别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从提高认识、强化素质、规范流程入手,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健全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规范运行,落到实处。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