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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3 09:31:17     来源: 阅读次数:4391

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砚山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公众关切及需要社会知晓的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注重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开展重要事项公开124条,其中: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名单公告3条。贫困对象名单公告4条。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安排20条。扶贫动态信息39条。社会帮扶动态信息20条。三会建议提案答复14条。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招聘等有关事项公告11条。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5条。其他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0个。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举报投诉。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7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及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公开的力度,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开。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