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前农业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7﹞167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察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7〕60号精神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以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应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明确职责,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2017投入专项经费13.52万元 (县级13.52万元),主要用于网站建设维护、信息考核、设备更新、办公耗材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四项制度相关内容,要求对辖区内该公开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并发布到砚山县农科信息公众网站,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分为7项(即: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机构职责、信息制度、人大、政协提案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依据类别进行公开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了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已主动公开涉及“三农”方面的政府信息283条,公开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农业方面的相关政策;有关涉农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农业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警、发生及处理情况;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理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向人民群众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农业重大投资项目招投公示、资格审查、议标、中标以及项目实施验收完成情况等;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三严三实”、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精准扶贫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以及人事编制、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对民生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及重要工作完成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人事变动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在砚山县农科信息网及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按工作职责,在农科信息网上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7篇(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权利等行政手段和行政处罚案件的解读);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申请数910件(其中:当面申请数910件;网络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数0件),申请办结数910件,申请答复数910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件;其他公开0件)。在行政事项办理窗口接受群众咨询1230余人次,均采取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方式进行,来访人员得到及时妥善回复。县农科信息网访问量今年以来的访问量突破了169000人次,其中广受群众欢迎的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农业科技 、农技推广、行政审批、土地确权、购机补贴、精准扶贫、农产品质量等。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数量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五)举报投诉数量
2017年度我局接受群众投诉18件,处理16件,正在办理中2件,不属于我局主办转办0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过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等情况。
(七)农科信息发布情况
截至目前,砚山县农科信息网站发布1372条,其中:农科资讯1244条,财务公开5条、政务公开13条、党务公开4条、通知公告7条、人大、政协提案77条、政策法规8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14条。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局机关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机构,有3人组成,专门负责农科信息网的维护和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岗位需要增设3个兼职人员,按时公布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按照实际工作需要,2017投入专项经费13.52万元,专门用于网站建设维护、信息考核、设备更新、办公耗材、人员培训等方面,为进一步做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其他公开情况
1.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共34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非行政许可5项(2015年调整为管理服务项目),依法在砚山农业信息网上公开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2.人大议案、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办理党代表提案19件,人大议案办理37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9件,协助县政府办理州政协提案2件,在砚山政务网上公开。
3.执法案件办理公开:砚山县农业执法案件办理共13件,在砚山政务网上,对当事人(隐名)的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条款和本机关的处罚决定进行公开。
4.信访案件办理公开:砚山县农科局信访案件办理共16件,在云南信访信息网上公开。
三、主要工作做法
(一)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2017年度县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完善了砚山县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常务组长,局法规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农科系统的政府信息实效性,在具体的工作中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平时的业务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落实到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机关各股室、县属各站所(校、中心)信息考核内容,明确领导和责任人,建立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年初有方案、定期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建章立制,强化措施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县农科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局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同时完善了《县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县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流程步骤及监督途径。
(三)强化公开,服务群众
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县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我局丰富了农科信息网,充实了群众迫切需要的相关技术栏目。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时准确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农科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了县农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股室的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县农科局在机关办公楼增添了电子显示屏和信息公开栏,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受理窗口、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农业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的说明,方便群众办事。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理流程、工作动态等,对大量的涉农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加工还有待梳理和挖掘。
(二)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砚山政务网、农科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但在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完善,查询、检索系统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自下而上的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繁杂系统工程中,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下一步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公民对“三农”政策和农业信息的知情权。结合县农科部门的重点工作,在精准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高原特色农业、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速生蔬菜种植基地、山地牧业、农业产业化、“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互补性、能动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逐渐改变过去的 “被动”公开信息为今后的信息主动公开,确实达到为部门工作服务的目的。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对涉农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不断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加强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增加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县属各站(校,中心)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形成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的运行机制。
(四)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