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益性公墓服务保证和行业监管,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20日,砚山县在民族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会议。
会议指出,推行殡葬改革,是革除陋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能有效解决传统丧葬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补偿成本、非营利性、实事求是原则,以公共服务为目的,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砚山县11个乡镇已建好公益性公墓,经调查分析,11个乡镇核增临时管理员14人,负责保洁、维护管理工作,核增修缮费242212元,核减建设费用,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补助。
目前,已建好的公益性公墓,项目总投资18031191元,其中政府投资12110579元,修缮费242212元,维护管理费5678400元,建有墓位5313个,已使用(销售)801个。
会议中,各乡镇参会代表还进行了讨论发言,与会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