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有效落实好省州县关于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规范林草统计行为,提高林草统计质量,不断加强和完善林草统计工作,依法实施林草统计,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5月27日上午,县林草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有关统计造假问题情况的通报》《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林草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二是准确把握林草统计调查制度的任务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体系。四是切实增强林草统计工作的法治意识,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五是按照林草统计范围及要求,做到应统尽统,实事求是,数出有据,满足国家统计任务需求。六是杜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规入库和小项目打捆入库问题,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要求严格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