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开勇主持召开第27次党组(扩大)会议暨机关2023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第22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黑绍琼、李明、王宏出席,办公室班子及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冯志礼同志对中纪通报〔2023〕4号的批示》《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关于四起“圈子文化”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山州监察委员会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砚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讨论了《砚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3 年工作要点》等事项。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开勇同志开展2023年纪律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和上廉政党课。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一要在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把讲政治贯穿始终,坚持做到清醒坚定、绝对忠诚。二要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系统学、结合融入学,做到常学常新。三是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高质量发展。四要在团结协作上下功夫。做到思想统一、目标一致、言无杂音、行无异步,努力营造坦诚相待、团结干事、密切协作的良好氛围。五要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全面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警醒党员干部时时事事心有所畏、行有所戒,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