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砚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开勇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砚山县2021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砚山县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等10多项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分组讨论。
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砚山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砚山县人大常委会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伏光星同志为砚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马娅美同志为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付开勇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开勇作会议总结并强调:一要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有力有效、走深走实。二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室要加强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会议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大对预算和财政审计监督力度。要全面贯彻新修改的审计法,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要动真格,查改联动、破立并举,形成有效震慑,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四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抓好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严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五要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系统的干部,要主动履职、推进工作,学在前、干在先,想办法、出主意,敢担当、抓落实,把县委安排的工作落实到位,把自己的工作干好干实干出成绩,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保安全各项工作。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真抓实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