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召开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7-18 17:27:42     来源: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1878

7月16日,砚山县召开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867b735b078c43fb9bf657e2ff96f8f3.Jpeg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阿舍乡和县文化旅游局作了交流发言,蚌峨乡和县公安局作了检讨发言。

会议指出,当前,全县河湖库渠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水生态和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和好转。但也要直面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绿美河湖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真正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分内之事”来抓,一抓到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保护好砚山的好山好水。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重点推进“一湖一河”保护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种植,坚决遏制河湖库渠面源污染,扎实开展河湖联动巡查和联合执动,着力推动重点河湖难点问题治理,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确保清理整治无死角。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河湖保护治理长治长效。要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联系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河长办要充分发挥指挥、调度、协调作用,督察部门要发挥好督察“指挥棒”作用。

会议强调,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建设绿水青山,事关人民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河湖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尽其所能把全县河湖库渠保护和治理好,为推进“绿美砚山”建设作出新贡献!

县委书记何昌娥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曹明主持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

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乡(镇)总河(湖)长;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