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6月30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及中国共产党云南省代表会议精神,《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和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警示教育,研究砚山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要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在现代农业发展上用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大力发展粮食、辣椒、烤烟、水果等高原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专项行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抓紧筹备县委民族工作会和全县宗教工作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做好平远地区“三个示范区”建设。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意见等的自觉性,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进度安排,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着力规范发展机构养老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年轻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好干部变成“案中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政治建设上要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以自身建设新成效展示新时代砚山人大新作为新担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
县委书记何昌娥主持会议并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开勇,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韦述鹰全程列席,县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