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19 16:23:04     来源: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1786


5月18日,砚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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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报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水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并作任职承诺。

会议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抓好代表工作站及联络室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任命的同志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牢记誓言、履行承诺,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甘当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新时代砚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开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副县长马娴,县监委副主任王永飞,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同志,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委(室)主任、副主任,乡(镇)基层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