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砚山县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22次(扩大)会议暨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听取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第四季度派单落实情况汇报,研究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第一季度派单安排,审议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专题报告,开展2021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研究砚山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二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综合素质。紧扣学史明理再深化、学史增信再锤炼、学史崇德再提升、学史力行再出发,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州党代会精神,学懂弄通、细照笃行;三是要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党建质量。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做到示范党支部提质增效、中间党支部提档升级、软弱涣散党支部严肃整顿,着力创建砚山特色党建品牌;四是要突出关键少数,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加强换届后乡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提能培训,切实解决干部培育培优有差距,轮岗交流力度不大,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等问题,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堪当时代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干部队伍;五是要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发展质量。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全力提升干部执行力,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全面谋划推动2022年工作,以实干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县委书记何昌娥主持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有关县处级干部,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党(工)委、部分县属部门党组(党委)书记,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