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砚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砚山县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砚山县 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砚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工作的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全县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与党委同向,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与人民同心,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年各项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束后,县、乡将陆续召开人代会,常委会机关要认真制定会议筹备工作方案,提前谋划,认真总结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五年的工作,提出新一届人大工作的思路和计划,抓好人代会会前筹备工作。三是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加强对党纪国法、纪律规定的学习,按规定和规则办事,守好底线、不碰红线,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清正廉洁的人大干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泽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副县长曹明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委(室)主任、副主任,阿舍乡人大主席团主席,江那镇、者腊乡、维摩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