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砚山县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2次(扩大)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砚山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切实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转化为强大精神动力,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政治责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同时,要将全会精神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内容,精心组织好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细细体悟;二是全县党员干部要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扎实开展学习。要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同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打好砚山“六大战役”、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扣实际研究谋划我县贯彻落实举措,找准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与砚山实际工作的结合点,认真总结好我县党史学习教育好做法和好经验,围绕县乡人大换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研究制定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举措,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三是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组织好面向农村党员群众的宣传宣讲工作,把全会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去。宣传部门要尽快组织宣讲团,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宣讲,切实增强实效性。利用各类媒体和阵地,及时报道各层级、各行业学习宣传贯彻的声音、动态和热烈反响,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形成广泛声势。
县委书记何昌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有关县处级干部,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