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30 20:35:34     来源: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3457

9月30日,砚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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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将县民族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PPP(TOT)项目合同约定跨年度财政支出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议案》等相关报告及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述要求。二是要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文山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围绕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大会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心中落地生根。三是要扎实抓好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要扎实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抓好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的落实,依法按时报告审议意见、调研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五是要扎实抓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标准人大代表人选具备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坚持民主,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六是要扎实抓好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好岗位风险点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袁泽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人大代表,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