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砚山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下称《清单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各乡镇、各单位对《清单制度》相关内容理解认识,现就《清单制度》出台的背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作如下解读。
一、《清单制度》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在全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关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决策部署,对于贯彻落实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出台《砚山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云民发〔2020〕30号)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村干部用权、加强监督,通过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理清村级小微权力,建立规范运行流程。
二、《清单制度》出台的思路和目标要求
《清单制度》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村干部用权、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通过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理清村级小微权力,建立规范运行流程,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清单制度》中提出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清单制度》从科学用权、规范用权、设岗定责、监督机制、组织领导方面明确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科学确权,编制权力清单。全面梳理与农村工作和群众利益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对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等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形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二)规范用权,形成运行流程图和负面清单图。坚持“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编制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让村干部“看图做事”。规范用权的同时划出20条禁止的小微权力事项负面行为,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三)设岗定责,抓好任务落实。在对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设岗定责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每项村级事务的名称、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期限、纪律规定等具体要求,并以规章制度等形式予以明确,实现事事有清单,办事按清单的目标。
(四)全面公开,规范用权,健全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公开栏、文化广场、电子屏、政府网站等平台和数字、网络电视、职能手机等信息化手段,对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按月、按季或按年进行公开,确保村民看得清楚,算得明白。
(五)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村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
四、《清单制度》在改革保障方面的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强化督导落实,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教育培训。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分类培训、专项培训,确保所有村干部知清单、懂程序、会操作。
(三)突出宣传引导。多载体开展广泛宣传,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教材,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教育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廉洁意识,形成知规矩、讲规矩、用规矩的议事环境,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成为村干部和村民共同的良好习惯。
(四)强化监督考核。在深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组织乡镇职能部门、党员群众开展评议。把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列入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与村级班子和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挂钩。
下阶段,砚山县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清单制度》全力抓好我县村级小微权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加大督办考核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不力的行为,督察整改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