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云政办发〔2022〕14号)《文山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砚山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砚政办发〔2019〕48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震抗灾指挥部的通知》(砚政办发〔2021〕110号)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理和机制,灾害及响应分级国。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组织体系构成及各单位工作职责。
(三)预防和监测预警。预防和监测要求,预警分布管理。
(四)水旱灾害分级。洪涝及旱灾的级别的条件。
(五)应急响应。启动、终止一到四级的应急响应的条件,相应信息管理规定。
(六)应急保障。通信、电力、交通、卫生、治安、资金、人力保障要求。
(七)后期处置。灾后的恢复建设、调查评估、奖罚制度。
(八)附则。防汛抗旱预案的演练要求,预案中涉及的名词术语解释,此预案的实施时间。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周定海,电话:0876-3121137
联系人:卢 超,电话:0876-313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