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砚山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1〕89号)文件,结合干河彝族乡2021年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安排,为彻底清理城乡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对全乡范围内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理,确保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实现救助政策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社会救助宗旨,特制定干河彝族乡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
对全乡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再次确定低保对象的分类施保情况,确保精准施保、精准分类,全面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形成公平、阳光、精准、规范的经常性低保工作局面,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确保数据规范,做到“户户清”“户户准”。
三、主要内容
(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理行动的规范,确保预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决定成立干河彝族乡城乡低保专项领导行动小组。
(二)清理时间
从2021年8月1日开始至2021年8月25日结束此次专项清理行动。
(三)清理重点
1. 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委干部或村民小组干部纳入低保对象的;
2. 家庭成员中有开公司具有一定收入或拥有5万元(含)以上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或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
3. 家庭直系亲属(子女等)有国家公职人员和家庭拥有大额存款的;
4. 未经本人申请或审核审批等程序,违规将失地农民、搬迁对象等特殊群体成批纳入低保对象的;
5. “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平均保”“轮流保”“死人保”等违规施保问题。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普松,电话:136887***91
联系人:张家梅,电话:151268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