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 VIIRS 卫星观察资料:2020 年 以来,我省火点数量较 2019 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红河 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等地。依据云南省空气自动监测历史资料,每年 2-4 月为文山州轻度污染天气多发时段。2月19日-20日期间砚山县连续多时段细颗粒物(PM2.5)超标,造成时段性轻度污染;3月27日——28日连续2天为轻度污染,部分时段出现重污染天气。经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组成调查组对砚山城区及周边可能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进行巡查,发现我县1-3月共出现火情22个(包括13个卫星热点),其中因农事用火和烧地草引发森林火情17起,加之境内部分群众因栽种庄稼焚烧秸秆和垃圾产生部分烟尘,致使县城空气质量监测因子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部分时段超标甚至呈上升趋势。
二、出台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砚山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砚办发〔2019〕64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砚政办发〔2019〕74号)
三、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构建“快速反应、即时处理”的防治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区及周边乡(镇)露天秸秆、垃圾焚烧防治处置能力,切实保护和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二)防治重点
(三)职责分工
(四)实施步骤
(五)工作要求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卢定金
联系方式:0876-3122620
拟稿人:何桂英
联系方式:0876-31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