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5 17:12:50     来源: 阅读次数:1224

为方便更好地理解掌握《砚山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保障等具体内容,确保《工作方案》有效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20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5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方案》目标

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居住人口规模达5000人或住宅达1500套及以上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未规划或规划不足以及建设、移交和使用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治理。

经摸底排查,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主要有未规划幼儿园已建成小区、未规划幼儿园正在建设小区和已建成配套幼儿园未移交三种情况以及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零星住宅小区幼儿园短缺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情况,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治理办法:

一是对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已建成小区情况的治理措施。我县未规划幼儿园已经建成的小区有1个(云尚一品小区),该小区有住宅房1599套,已经达到配建标准,未按要求规划幼儿园,并基本建设完成。

二是对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正在建设小区情况的治理措施。溪谷森林小区规划建设住宅房2200套,佳雨花园小区规划建设住宅房1600套,两个小区均已经达到配建标准,但未按要求规划幼儿园,小区正在建设。

三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不到位的治理。天润龙湖城小区有住宅房1800套,已建成配套幼儿园,但是幼儿园未完成移交。

四是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按规定规划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本方案印发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城镇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对达不到5000人或1500套规模的,县人民政府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具体由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监管协调。

四、执行范围

全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达到配套幼儿园标准的小区。

五、《工作方案》的特点

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中,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主要以划拨土地、补偿回购等方式进行治理,需要县级配套资金。

六、与上级政策异同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