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9号)要求和2018年10月25日全县非洲猪瘟防控紧急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砚山县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28日零时起,关闭全县范围内的生猪交易市场,全面停止生猪集中交易活动;结合砚山实际,重点对24个生猪交易市场实施关闭,同时加强日常和赶集日的巡逻检查,兼顾做好新形成的生猪集中交易活动的管控。
三、主要内容
(一)任务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履行非洲猪瘟防控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生猪交易市场的关闭,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巡查管控,杜绝生猪集中交易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生猪交易市场的关闭工作,拟定生猪交易市场关闭的实施方案,收集整理生猪交易市场关闭的工作情况,将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组织严查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肉类及其制品以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肉类及其制品。县农科局:负责生猪检疫,抽调人员配合组成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巡查组工作,并组织乡(镇)畜牧兽医站积极配合做好关闭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期间社会面稳定和治安管理等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拒生猪交易管控和制造散布谣言、恶意煽动对抗等破坏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抽调人员配合组成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巡查组工作,并督促做好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做好关闭工作。
(二)组建巡查组。为督促指导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工作,组建2个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巡查组,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生猪交易市场的关闭工作。二是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巡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生猪交易市场关闭情况进行督察检查。三是各乡(镇)要加强工作情况统计,于每天下午17:30前将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工作情况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股汇总。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县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处置工作。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张国民,电话:2122773;
联系人:蔡吉仙,电话:312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