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砚品入沪”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8-11-02 08:01:48     来源: 阅读次数:1419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1.《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代表团赴上海市开展深化扶贫协作回访活动确定事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8〕50号)

2.《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文品入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76号)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领会和深刻把握李强、陈豪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上海帮扶砚山的有利条件,深化砚山与上海的交流合作。通过政府引导,搭建平台,企业运作,对接渠道,创新模式,深化合作,大力推动“砚品入沪”,扩大砚山农产品外销,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为砚山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动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砚山县“砚品入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玉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冯 锐 副县长

                杨 波 副县长

成 员:   杨令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述鹰 县财政局长

               孙加友 县工信商务局长

               胡廷华 县扶贫局长

               徐    林 县交通运输局长

               张国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王祖亮 县供销社主任

              郑继江 县农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务局,孙加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砚品入沪”合作机制。在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砚山县与上海市合作交流办,与上海市静安区党委、政府高层互访、帮扶与协作共进,共同推动“砚品入沪”工作机制。在双方党政高层的推动下,构建上海市及静安区与我县和两地商务等部门联系对接、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落实机制。在此基础上,引导推动两地企业建立“砚品入沪”产供销衔接运行机制。支持我县重点龙头企业构建生态供应链,整合砚山特色产品,与上海市场对接,发挥龙头示范效应。(县扶贫局牵头;县工信商务局、农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搭建“砚品入沪”推介平台。根据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在上海设立的“文品入沪”展示中心搭建砚山专区,作为“砚品入沪”的推介平台,组织我县3户以上企业的产品入驻,常年展示展销。每年组织企业到展示中心开展一至二次集中推介活动,充分发挥展示中心线下体验店功能,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展示中心通过多种形式,联系买家和媒体,组织体验活动,对接销售渠道,大力推介砚山特色产品。(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县农科局、财政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

(三)组织砚山特色产品进入上海商超销售。根据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上海市虹口区选择大型综合超市设立文山特色产品专区(或专柜)的情况下,积极组织砚山企业和产品进入销售。以展洽活动为市场扩展机遇,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与上海商超对接,成为供应商或委托销售产品。(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县扶贫局、农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组织砚山特色产品进上海职工食堂。根据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以静安区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向大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拓展,把优质食品食材供应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同时,积极争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购本地特色产品。(县扶贫局牵头,县农科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组织砚山大宗农产品进入上海批发市场。以砚山中康公司已进入上海蔬菜外援基地为契机,积极推动砚山蔬菜、水果、五彩米线等产品进入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县农科局牵头;县扶贫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将“砚品入沪”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推进“砚品入沪”中优先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品。同时,积极争取在静安区的支持下,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帮助贫困农户销售产品,增加收入。(县扶贫局牵头;县农科局、工信商务局、供销社、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七)以扶持助推“砚品入沪”。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本地农产品在上海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主动开展市场运作,用于补助支持我县“砚品入沪”企业开展上海市场考察开拓、商品展洽、物流运输补贴、包装设计制作等活动,补助标准按照企业上述事项发生费用30%的标准给予支持,助推“砚品入沪”。(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协调推动工作。县扶贫局、县农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项推动工作落实,广泛宣传动员企业主动参与,积极拓展市场,切实推动“砚品入沪”。

(二)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抓好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打造一批优质产品,与上海市场建立长期稳固的产品供应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基地建设,使更多贫困群众受益,助力脱贫攻坚。

(三)加强沟通协调。县扶贫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摸清全县或本乡(镇)农特产品的底数,拟订产品目录,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形成互动,优先选择一批符合市场准入,适合上海市场需求,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产品优先推介。同时,主动与上海对口帮扶协作挂职领导做好对接协调工作。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主动开展市场运作,及时补助物流运输,为推动“砚品入沪”提供保障。

五、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9月底前,按照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我县特色产品摸底调查,提出“砚品入沪”产品名录,积极寻找和对接上海合作方,鼓励有意向的入沪企业或合作社入沪考察洽谈,并发出第一批入沪样品。

(二)10月底前,争取第一批产品进入上海销售。

(三)12月底前,配合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文品入沪”展示中心建设,同时推进其他工作。

六、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高 宗,电话:13658761969;

联系人:杨明芬,电话:1357761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