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7〕38号,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我省防灾减灾工作发展的蓝图。为便于各级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规划》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强调,要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平安云南,努力让各族群众享有更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省发展和改革委牵头、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和有关部门配合,编制了《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一)现状与形势
《规划》总结了云南省灾害防治、法制体制机制、工程防御、监测预报、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基础能力、科技水平、资源配置等现状与问题;从灾情严峻、发展要求、发展机遇等方面分析了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规划》提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1.总目标。《规划》围绕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体系,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灾减灾救灾现代治理体系,综合应对地震、地质、气象、旱涝等灾害能力全面提升,大中城市及滇中城市群初步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8%以内,年均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5.3以内,亿元全省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5以内。
2.分项目标。一是体制机制方面,初步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二是防震减灾方面,地震监控能力达到1.0级,“三要素”速报时间达到8分钟以内;达到震后1小时灾害快速评估结果,2小时人员伤亡和房屋破坏预评估,3—5天完成地震烈度初步评定。三是地质灾害方面,实现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应查尽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防尽防。四是气象灾害方面,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86%以上。五是应急救援方面,灾后4小时内省级专业救援队伍的机动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六是灾害救助方面,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七是防洪抗旱方面,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安全体系,防洪保护区、重要河段防洪保障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提高到10—20年一遇。八是应急避难方面,满足30%的城镇人口应急避险。九是合作交流方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对外合作与援助,建立包容性、建设性的合作模式。十是安全生产方面,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十二五”末分别下降20%、20%、20%、15%和6%以上。
(三)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深化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测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工程防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等5个传统领域建设;大力开拓体制机制改革、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5个新的领域建设。这10个方面构成了“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的主要任务。
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体制机制。《规划》围绕加强立法、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按照以系统构建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为统领目标,以强化减灾委办公室职能、建设云南省减灾中心和云南省减灾专家委为抓手、以强力推进减灾部门之间信息整合、人员交流、项目合作为突破口,《规划》提出了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互动交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灾情核定机制、综合协调机制、投入激励保障机制、专家参与决策机制。
2.加强监测预测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规划》围绕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测预警、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灾害风险数据库能力,提出了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风险评估、灾害速评与信息服务等能力建设;完善覆盖城市和乡村应急广播系统发布平台,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排查调查,科学评估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和规模,构建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
3.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规划》围绕加强应急救援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出了加强运输保通、通信保障、环境监测、废物处置、医学救援和救灾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应急平台体系、救灾物资装备生产能力储备、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商品数据库、移动医院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系统与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协同建设,推进救灾应急装备设备研发与产业化推广,推进区域应急救援协作;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以专家智库为决策支撑的灾害应急处置力量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行机制和储备模式;统一平台建设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实现平台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4.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规划》围绕科学组织恢复重建,提出了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强化落实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机制,推进恢复重建与民生改善、扶贫开发、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恢复重建质量监督和监管,完善民房工程质量四级监管体系,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
5.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规划》围绕加快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提高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出了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生态环境治理、生物灾害防治、江河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加强防洪防涝和农林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抗旱水源、公共设施安全加固、交通设施等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设施安全水平,开展城市既有住房抗震加固,加强新建工程和建筑抗震设防,控制不良地质地带工程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与土坯房改造;实施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和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6.加强防灾减灾科技能力建设。《规划》围绕科技创新、理论研究和新技术应用,提出了统筹科技资源,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科技发展,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基础理论研究,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技术和产品(装备)研发创新与推广应用;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关键技术研发;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
7.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规划》围绕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和示范社区创建、加强乡镇和贫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出了推进重点城市群、重要经济带和灾害高风险区域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开展区域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联动、技术标准制定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试点示范;推进滇中城市群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建设和与邻近省区合作交流;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加强社区救灾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制定家庭防灾减灾救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和标准。加强基层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置,建设县、乡、村三级灾害监测及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实现省、州市、县、乡、村的音视频灾情传送及救灾实时指挥。
8.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规划》围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防灾减灾产业、支持社会组织和引导社会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建立应对灾害金融支持体系,拓宽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巨灾风险市场化分担模式;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的能力,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健全救灾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开展救灾捐赠接收机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评估,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灾害救援体系。
9.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规划》围绕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开发宣传产品、打造宣传平台,提出了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灾害风险管理有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开发具有云南民族文化特色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网络虚拟教育平台、数字图书馆、灾害遗址纪念馆、主题公园等建设。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弘扬防灾减灾文化,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急救自救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规划》围绕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推进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建立国际救援机制,提出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周边国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风险调查评估、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推进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的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工作,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救援机制。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方面,提出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注重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突出灾害风险管理,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灾害管理工作。
2.资金保障方面,提出了完善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监管,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3.人才保障方面,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强化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精湛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
4.监督保障方面,提出了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