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将使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有法律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此条例,砚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利用“宪法宣传周”先后在墨山广场、阿猛镇重点宣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12月9日在每周干部职工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上,郑有鹤副局长带领全局上下集中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解读《条例》内容,结合本部门法定职责和各股室自身业务,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
会议上还做了如下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找准服务办事单位和群众、影响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拓宽服务渠道,让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少跑腿”“跑一次”“不跑腿”;二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利用宣传条幅、政府网站、信息简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层面、全方位地进行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和我局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既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学习的主动意识,更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