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凯龙.海棠院2、11-24幢”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9:13:36     来源: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1714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凯龙.海棠院2、11-24幢”取得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凯龙.海棠院2、11-24幢

项目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新农村村民小组(兴凤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

房地产开发企业:文山州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许云字[2024]第(687)号。

商品房预售批准面积:批准预售面积20356.44平方米。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预售款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

监管账号:53050167723600001687。

温馨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房地产,或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一定年限后(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均属于违规行为,风险极大且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极易因不能履行合同等问题产生纠纷,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后果要由个人承担。

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在售楼场所现场查验项目的“五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时应将定金和购房款全部存入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产生交易风险。   

投诉电话:0876-3122314、0876-3122712  

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56号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