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经审核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批准,同意以下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 |
1 | 砚山蓝旺劳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阿猛镇文兴路34号附1号 | 劳务派遣经营 | 2024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 |
2 | 砚山正宇劳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江那镇民航路(惠祥商贸街E幢84号) | 劳务派遣经营 | 2024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 |
3 | 砚山企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砚山县江那镇杏林小区建设北路2巷39号附52号 | 劳务派遣经营 | 2024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 |
4 | 文山元康商贸有限公司 | 砚山县江那镇大新街七巷13号 | 劳务派遣经营 | 2024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 |
5 | 云南众晟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砚华东路363号 | 劳务派遣经营 | 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 |
6 | 云南砚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砚山县江那镇绿景豪庭8栋一单元302号 | 劳务派遣经营 | 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 |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876-3063380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