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的有关规定,现将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砚山县盘龙乡法土龙大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马慈昆砚山县老鹰窝锦坤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进行公告。
附: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矿区面积 | 许可证有效期 |
1 | 砚山县盘龙乡法土龙大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C5326222023127130156069 | 0.2584平方公里 | 2023年12月06日至2028年12月06日 |
2 | 砚山县老鹰窝锦坤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石矿 | 马慈昆 | C5326222009027130005910 | 0.023平方公里 | 2023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