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砚山县旭阳500t/a仿石漆厂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委会龙树脚组砚文老路五公里处。于2021年10月19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110-532622-04-01-806868。项目于2020年8月建成投产,因未批先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文环(砚)罚告字〔2021〕043号,2021年11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砚)罚字〔2021〕042号,项目业主于2021年11月缴纳了处罚金1.2万元。本次环评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占地面积3.4亩(2267m2),建筑面积1500m2,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2、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本项目拟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①大气污染物防控方面:在分散机和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值(120mg/m3)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口为半封闭式,分散机和搅拌机均为封闭式;项目油烟废气通过自然稀释扩散后外排。②水污染防控方面: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3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③固体废物防控方面: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沉渣经清掏后作为原辅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粒径大于100目的废弃料(代码:HW49)、废包装桶(代码:HW49)集中收集后临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活性炭”(代码为: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间设置危废标识,并建立台账登记管理。④噪声防控方面:主要采取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75%。
二、维摩乡2万t/a辣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社区红土塘村小组,于2021年8月25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020-532622-05-03-014351。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场地占地面积13333.3m2(20亩),项目建设有收购大棚、分拣大棚、临时仓库、管理用房。购置相应的设备设施。
2、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本项目拟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①大气污染物防控方面:项目产生废气量少,所含污染物为颗粒物,运输车辆限速限载运输,减少尾气产生量;运输道路保持清洁,洒水降尘;使用清洁生产设备;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废气产生;保障厂房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安装抽油烟机;加强绿化。②水污染防控方面: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由污水收集管网统一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A/O工艺)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原料清洗和场内绿化;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③固体废物防控方面:废椒废姜、姜片剁椒残渣、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维摩乡垃圾处理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做农肥;废润滑油(代码为900-217-08),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立台账登记管理。④噪声防控方面:选择低噪声设备、控制生产时间(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停止生产)、安装减震垫、厂界周边围墙高度不低于2.0m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排放标准。
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38%。
三、农副产品脱水初加工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稼依镇小石桥下寨323国道旁,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201-532622-04-01-432166,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年生产3000t干姜片和1000t干辣椒。
2、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本项目拟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①大气污染物防控方面:设置两套水膜除尘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每三个热风炉配置一套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的相关标准要求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加盖或密封装置、厂区内加强绿化隔离,及时清掏;原料堆场设置在彩钢瓦大棚内;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抽排,自然稀释扩散。②水污染防控方面:泔水委托专门的收集单位收集处理;其他生活污水污水进入化粪池,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除尘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姜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姜的一次清洗用水,剩余部分抽至项目南侧的农灌蓄水池内暂存,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旱作标准。③固体废物防控方面:生产固废主要为泥土和生姜皮,泥土由车辆运回农田,生姜皮作为饲料原料外售;废包装袋重复使用;热风炉燃烧灰渣收集后运至周边农田施肥;水膜除尘渣收集后用于铺路;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姜分拣产生的泥土一起由生姜运送车辆运回农田;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寨垃圾堆放点,由保洁部门统一清运。④噪声防控方面:优化布局厂区,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合理安排生产等降噪措施,使厂界东、西、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厂界北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6.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24%。
四、云南省砚山县朵甲新寨—马鞍山锰矿勘探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稼依镇补佐村民委老马寨-朵甲—新寨一带,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111-532622-04-05-601447。建设性质:新建。该矿权首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12月5日,勘查许可证编号:5300000310812,探矿权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滇南地质大队。本次勘查矿种为锰矿,勘察单位: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有效期:2015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4日(探矿权人在组织报件过程中导致矿权过期,探矿权过期期间,建设单位已停止勘查活动,未进行勘探工作。现项目取得了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同意上报办理探矿权变更(延续)登记手续,目前正在办理探矿权延续及缩减手续)。本项目探矿周期为60个月,设计布置槽探600m3(5条)、钻探2102m(9个)、坑探815m(2条)。本探矿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2、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本项目拟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①大气污染物防控方面:坑探凿岩、取样湿法作业,对废渣堆存区设置不低于废渣堆放高度的围挡并采取覆盖、洒水抑尘措施;槽探工程开挖后土方压实堆存,采样后及时回填;进出车辆密盖运输;生活场区道路硬化;加强通风,湿式凿岩作业;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防治腐烂,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②水污染防控方面:生产废水经引入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用于植被浇灌及降尘;每个钻孔旁设置1个约0.2m3做好防渗处理的循环水池,收集钻探冷却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③固体废物防控方面:设置临时废土石弃渣场,使用防尘网或篷布覆盖,探槽取样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钻孔排出泥浆沉淀物为泥沙,用于周边道路铺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庄村民定期清掏作农肥;按危废暂存间的标准统一建设危废暂存间用于规范暂存废矿物油(废物代码:HW08,900-249-08),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理,暂存间设置危废标识,并建立台账登记管理。④噪声防控方面:严格《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作业,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设置设备位置、减震处理、禁止夜间进行勘探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48.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97%。
五、砚山县铭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平远镇松茂坡国防砖厂内。项目于2021年12月17日获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112-532622-04-05-784148,建设性质:新建。项目用地面积7.7亩,建筑面积2200m2。主要建设原料堆放区、清洗粉碎车间、制粒车间、冷却制粒车间、包装车间、产品仓库、办公生活用房,水池以及相应的硬化道路、场地,并购置安装供配电、供排水、环保等设备。
2、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本项目拟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①大气污染物防控方面:生产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收集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车间自然通风换气,加强化粪池管理,污泥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②水污染防控方面: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给周边农户做农肥;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格栅+调节池+絮凝+气浮+沉淀”处理工艺,规模为55m3/d)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环节。③固体废物防控方面:产生的分拣固废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清掏后采用塑料编织袋集中收集运至最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统一处置;格渣(纤维0.12t/a)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原料;废过滤网年(0.5t/a)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0.2t/a)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废活性炭(900-039-49)、废矿物油(900-249-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暂存间设置危废标识,并建立台账登记管理。④噪声防控方面: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空间距离衰减、减振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4.25%。
六、砚山县盛赢1000t/a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江那镇东瓜村,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111-532622-04-01-870543。项目用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3000m2。建收储原料仓库1幢,生产加工车间1幢,办管理用房1幢。购置安装7条烘烤线(其中5条三七烘烤线、2条生姜烘烤线)及相应的清洗、切片、烘烤等机械以及相应的水、电、环保等设备设施。
2、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本项目拟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①大气污染物防控方面:生产车间三边封闭,振动给料口设置彩钢板半封闭,加强车间自然通风换气,保证项目区内异味;生物质燃料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由厂房顶部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②水污染防控方面:生产废水由项目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皮水分离机+调节池+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消毒池+清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后回用于项目区生产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区绿化。③固体废物防控方面:废椒废姜、姜片剁椒残渣、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维摩乡垃圾处理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做农肥;废润滑油(代码为900-217-08)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间设置危废标识,并建立台账登记管理。④噪声防控方面: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排放标准。
项目总投资46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