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第1、2款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第1、2款规定,探矿权人及采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辖区内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进行公示。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采矿权即将到期公示名单
采矿权许可证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人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
1 | C5326222020067100150043 | 砚山县江那镇城脚砖瓦用页岩矿(硕丰砖厂) | 砚山县硕丰砖厂 | 2022年6月8日 |
2 | C5300002008123110002516 |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红舍克铝土矿 |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15日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