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委会大青龙村
建设单位:砚山公路分局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公路分局,法人代表:何湘云,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委会大青龙村,项目备案代码:2111-532622-04-01-888519。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入运行,主要为砚山县域公路修补、养护提供沥青混凝土和乳化沥青,项目根据道路修补按需进行生产供应,属于非营利性的项目。现按照《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州国省干线养护生产拌合站环评工作的函》,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占地面积为38226.67m2(57.34亩),年产沥青混凝土400t、乳化沥青200t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乳化沥青生产线,及其它配套生产设施、沥青储罐、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等设施并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4.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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