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维摩乡迷你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砚山石鑫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吉磊地质勘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维摩乡迷你克村,距离砚山县城约33Km,行政区划属砚山县维摩乡迷你克村,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104°3′4.52″,北纬23°46′15.07″。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
文件名称: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砚山县维摩乡三马启石场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件字号:砚水保许〔2021〕51号
文件时间:2021年8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兴锦
联系电话:0876-3121897、31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