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第1、2款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第1、2款规定,探矿权人及采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辖区内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公示。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探矿权即将到期公示名单
探矿权许可证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人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
1 | T53420130802048115 | 云南省砚山县阿舍乡咪菠萝锰矿普查 | 云南跃金矿业有限公司 | 2021/8/14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