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维摩乡2万t/a辣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5 09:16:04     来源: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106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维摩乡2万t/a辣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砚山县汇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砚山县汇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社区,普炭公路右侧,距普炭公路直线距离约22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11'14.28",北纬23°43'30.54"。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受理时间:2021年7月1日

文件名称: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维摩乡2万t/a辣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件字号:砚水保许〔2021〕44号

文件时间:2021年7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兴锦         联系电话:0876-3121897、31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