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祥和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案编制单位:昆明睿清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323过境线旁,行政区划上属砚山县江那镇管辖,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4°19′35.09",北纬23°37′13.44"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受理时间:2021年6月7日
文件名称: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砚山县祥和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件字号:砚水保许〔2021〕36号
文件时间:2021年6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兴锦 联系电话:0876-3121897、31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