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蚌峨乡利民采石场3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砚山县蚌峨利民采石场
方案编制单位:砚山县蚌峨利民采石场
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城90°方向、直距30.54千米,地处砚山县蚌峨乡境内。地理坐标(西安80坐标系):东径104°38′09″—104°38′01″,北纬23°36′00″—23°35′57″。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1日
文件名称: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砚山县蚌峨乡利民采石场3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件字号:砚水保许〔2020〕48号
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兴锦 联系电话:0876-3121897、31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