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水尾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村委会探科村水尾山
建设单位:砚山县得天石场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得天石场,法人代表:杨光德,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村委会探科村水尾山。项目于2020年9月8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10-03-005093。建设性质:改扩建。本项目拟将原砚山县永兴石场盘龙乡水尾山石灰石矿2号矿区和砚山县盘龙乡探科村水尾山1号石料场矿区整合重组矿权。整合后矿山名称为砚山县盘龙乡水尾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灰岩矿,开采矿种:普通建筑材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万t/a,矿区面积0.2358km2,开采深度1622~1510m。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78.7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7.15%。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 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材料运输等 | 扬尘、粉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②在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挡板;③洒水抑尘;④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⑤施工期施工土石方要及时回填压实;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尾气 | 大气扩散稀释 | ||||
运 营 期 | 开采、破碎加工粉尘 | 无组织粉尘 | 对采石场作业面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项目砂石料破碎站建设为全封闭的生产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