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景文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0-10-14 16:04:04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13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景文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八嘎乡八嘎老街

建设单位:砚山县景文畜禽定点屠宰厂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广西澜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广西澜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景文畜禽定点屠宰厂,法人代表:景选聪,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八嘎乡八嘎老街。项目于2020年6月15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13-03-046209。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位于砚山县八嘎乡下嘎基村,占地面积约240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460㎡,生猪待宰间145㎡,隔离室20㎡,办公用房100㎡,职工住房100㎡,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年最大屠宰生猪3000头,不涉及屠宰禽类。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施工过程

扬尘

文明施工、场内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机械

机械废气

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对环境影响轻微

装修

装修废气

使用环保装修材料和设备。

运营期

待宰间、屠宰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