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砚山县干河乡境内
建设单位: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法人代表:王贤润,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砚山县干河乡境内。项目于2020年8月4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建设性质:新建。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课段治理河道全长10.51km(里程0+000~10+510),治理起点为干河老街水闸处,终点为老厂松棵小桥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通开挖,河堤加高、培厚、衬护以及河道疏通开挖、重建人行桥机耕桥等。
项目总投资3120.21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57.9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86%。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 治 措 施 | 预期防治 效 果 |
大 气 污染物 | 施工现场 | 扬尘 |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粉性物料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少量的水泥和砂石拌合应集中设置,大风天禁止拌合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 |
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