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02 16:24:08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046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91日-20209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砚山县干河乡境内

建设单位: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法人代表:王贤润,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砚山县干河乡境内。项目于2020年8月4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建设性质:新建。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课段治理河道全长10.51km(里程0+000~10+510),治理起点为干河老街水闸处,终点为老厂松棵小桥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通开挖,河堤加高、培厚、衬护以及河道疏通开挖、重建人行桥机耕桥等。

项目总投资3120.21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57.9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86%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 治 措 施

预期防治

效 果

大 气

污染物

施工现场

扬尘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粉性物料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少量的水泥和砂石拌合应集中设置,大风天禁止拌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

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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