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大北农砚山县维摩乡种养循环农业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环评文件承诺备案行政许可决定后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0-08-13 16:39:28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96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我局对近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北农砚山县维摩乡种养循环农业产业脱贫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铳卡恩村

建设单位:云南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二、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文件名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对《大北农砚山县维摩乡种养循环农业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承诺备案行政许可决定

文件下载: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对《大北农砚山县维摩乡种养循环农业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承诺备案行政许可决定

文件字号:砚环审〔2020〕26号

文件时间:2020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