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康乐生猪屠宰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0-08-12 08:14:14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581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康乐生猪屠宰场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干河乡小龙白村西北侧500m处,县道永红公路西侧空地

建设单位:砚山县康乐生猪屠宰场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康乐生猪屠宰场,法人代表:陈伟,建设地点拟建项目选址于砚山县干河乡小龙白村西北侧500m处,县道永红公路西侧空地。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18-532622-05-03-013029。建设性质:新建(异地搬迁)。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613.84m2(14.42亩),总建筑面积4115.29 m2,拟建设一条生猪屠宰线,一条生鸡屠宰线。年屠宰生猪15万头,年屠宰生鸡80万只。主要环保工程有:水膜除尘系统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一套,危险废物处置一套。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24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28%。

三、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及评价结论(以下为文本摘要复制)

7.污染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

7.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7.1.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粉尘(扬尘)、车辆机械尾气环保防治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和废气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应按照和落实《文山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环评的有关规定,特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建筑材料,这些建材在装卸、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细砂、石子)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

②袋装水泥应集中堆放,并设置堆放棚。

③施工期间地面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④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⑤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过程扬尘。

⑥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⑦特殊情况下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产生的废气怠速排放。

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⑨由于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小龙白位于项目区东南面500m处,因此应将易产生扬尘的设备、工序应远离东南侧,尽量布设在厂区北面。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期装修废气环保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在对建筑进行装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装修中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这是降低造成室内污染的根本。

②装修后不宜立即投入使用,至少要通风换气60d。

③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选用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机废气,可有效清除室内的有害气体。可以在室内有选择的进行养花植草,既可美化室内环境,优化购物环境,又可降低室内有害气体的浓度。

7.1.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使用临时沉淀池收集后沉清处理后再利用,机械冲洗需在有导排水沟的地方进行冲洗,以便收集机械冲洗水用于非雨天的道路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

粪便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其他较清洁的生活污水经统一收集沉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可有效防治项目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

7.1.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避免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周边范围内的其他敏感点,环评建议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施工阶段,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工地中部的位置。

③降低机械设备噪声声源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另外,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

综上,在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7.1.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另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1)土石方

本项目土方在施工期进行平整场地及回填使用,剥离表土在施工场区设置表土堆场,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表土堆场,作为后期绿化覆土。

(2)建筑垃圾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实行加强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分类收集堆放,根据具体性质综合利用或者出售,不可回用部分按照要求由施工方合理清运处置。做到无建筑垃圾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生活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7.1.5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做好水土保护工作,禁止对项目区域外的植被进行砍伐,严禁施工期废水、废渣等污染物随意外排;同时尽量做到边施工边恢复,加快生态恢复速度。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及时做好现场场地平整,即使在雨季,也能控制现场不积水,有积水的地方及时沙土回填。

(2)现场做好排水措施,保证现场的雨水顺利排放。雨季雨水可疏导至施工场地沉淀池内储存,可用于施工场地。

(3)做好路面硬化措施,防止车辆碾压造成土质疏松。天气干燥时,派专人洒水,防止扬尘。

(4)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露天仓库或封闭仓库地面做好地面硬化措施,并做到每天清扫,经常撒水降尘。

(5)施工现场主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