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卡子凹塘石料厂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砚山县江那镇真元饲料添加剂沸石粉厂
方案编制单位: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城40°方向,与砚山县城直线距离约52.0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4°32′22″~104°32′47″,北纬23°51′26″~23°51′43″之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受理时间:2020年5月19日
文件名称: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卡子凹塘石料厂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件字号:砚水保许〔2020〕14号
文件时间:2020年5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兴锦 联系电话:0876-3121897、31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