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销售分公司砚山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销售分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销售分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项目于2019年3月25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52-03-034705。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00m2,建构筑物面积为460m2,项目油罐区设有,30m3储罐3台(92#汽油、95#汽油、0#柴油),总罐容90m3,折合汽油容积75m3。项目对油罐区进行拆除后重建,油罐区位于项目站房北侧,改造后为三级加油站,将原单层钢体罐,改为SF双层防渗油罐,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总投资159.15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46.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6.7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 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期油罐、加油机拆除和建筑材料运输、运输车辆、主体工程改造施工等 | 扬尘、粉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②在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挡板,施工作业面设置防尘网;③洒水抑尘;④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⑤建议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水泥混凝土;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⑦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CO、TCH以及NOX | 大气扩散稀释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装修有机废气 | 甲苯、甲醛等 | ①装修材料建议使用新型无毒或低毒环保型装修材料;②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③施工人员进行装修作业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 ||||
运 营 期 | 储罐、加油机 | 非甲烷总烃 | ①设置油气回收系统,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的同时,油罐周边300mm范围内填充干净的细砂;②加油站采取浸没式卸油,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0.2m;③卸油口安装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④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要求设置压力/真空阀;⑤连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1%;⑥加油站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作业;⑦做好油气回收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 | 加油站周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小呼吸排放口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限值 | ||
车辆尾气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