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上芦柴冲村小组
建设单位:砚山县联盛石料总场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昆明鼎山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昆明鼎山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联盛石料总场,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上芦柴冲村小组。项目于2020年3月2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19-532622-10-03-016900。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最初于2010年建厂,生产规模为2.52万吨/年,现将生产规模扩大为49万吨,主体工程有矿山开采区、生产加工区、料场及临时弃渣场。加工区共两条生产线,包含喂料口、破碎机、振动筛、砂机、传送带等设备,生产产品包括公分石和砂子(粗砂、细砂)。
项目总投资3600.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36.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2%。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 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场地开挖建设、基础结构建设及建筑材料运送等 | 粉尘、扬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按进度进行,不得拖延工期;②风干物燥易形成扬尘(或粉尘)时,施工场地应经常喷洒水,减少扬尘(或粉尘)的产生;③对料场可采取草帘或帆布覆盖,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规范车辆装载方式;④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采取篷布覆盖运输。 | 对环境影响轻微 |
运输车辆、燃油机械运行 | 尾气 | 自然扩散 | |||
营运 期 | 剥离、破碎、筛分、堆场、运输。 | 粉尘、扬尘 | 依托原有的防尘、降尘措施: ①项目爆破时采取浅眼凿岩,钻孔时采用湿法钻孔,水封爆破。 ②对采石场作业面、临时弃渣场、堆放场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场区道路及进场道路进行简单硬化,用场区公分石进行铺设。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