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恒丰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砚文二级公路布标段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销售分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8月2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52-03-046949,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036.5m2,总建筑面积为2057.42m2。设有1×50m30#柴油罐,1×30m392#汽油罐,1×30m395#汽油罐,1×30m398#汽油罐,总库容为140m3,改造后为二级加油站,将原单层钢体罐改为SF双层防渗油罐,并完善油气回收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加油站罩棚、加油岛、油罐区,辅助工程包括站房、辅助用房、围墙、道路、广场,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环保工程包括抽油烟机、油气回收系统、化粪池、油水分离池、垃圾收集桶、危险废物收集桶及暂存间、双层罐及防渗、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3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1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13.92%。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 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期油罐区拆除和新油罐区开挖、建筑材料运输、运输车辆、主体工程改造施工等 | 扬尘、粉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②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施工挡板,施工作业面设置防尘网;③洒水抑尘;④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⑤施工期施工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⑥建议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水泥混凝土;⑦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⑧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企业的理解。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CO、TCH以及NOX | 大气扩散稀释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装修有机废气 | 甲苯、甲醛等 | ①装修材料建议使用新型无毒或低毒环保型装修材料;②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