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平远镇煤炭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田心社区松毛坡村小组
建设单位:砚山县新灿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6月19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52-03-040132,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60580m2,建筑面积36080m2,建设内容包括煤炭交易大棚、办公楼、公厕、停车场、道路工程、绿化、垃圾收集池、硬化广场等。
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煤炭交易大棚,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公厕、停车场、硬化广场、道路,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电力、通讯等,环保工程包括彩钢瓦大棚、四周挡墙、喷淋降尘系统、食堂抽油烟机、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垃圾收集池、垃圾桶、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20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3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4.96%。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运输车辆 | 粉(扬)尘 | ①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②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防尘布或防尘网;④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有效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⑤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⑦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⑧使用商品混凝土。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TSP1.0mg/m3 |
机械废气 | 烟尘、CO、 HC、NOX | 自然扩散 | 对环境影响小 | ||
营运期 | 装卸、运输等 | TSP | ①整个煤炭市场周围3.5m挡墙进行防风;②进入煤炭市场商户约10户,每户商户储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