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平远镇平松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9-05-24 11:15:09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239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平远镇平松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黑岔路

建设单位:砚山县平远镇平松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52-03-036061。拟在原储油罐区更换安装3个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分别是1个50m30#柴油罐,1个50m392#汽油罐和1个30m395#汽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改造后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油罐区、加油区、加油站房,辅助工程包括罩棚、杂物间、食堂、发配电室,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道路及硬化,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油水分离池、油气回收装置、抽油烟机、密闭发电机房、危废暂存间、垃圾收集房、双层罐及防渗等。

项目总投资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5.33%。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场地粉尘洒水降尘满足GB19297-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机械、车辆CO、THC、NOx自由扩散自由扩散
运营期加油、卸油非甲烷总烃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装置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
汽车尾气CO、THC、NOx绿化吸收、自由扩散自由扩散
柴油发电机CO、THC、NOx置于封闭房间内自由扩散
厨房油烟抽油烟机自由扩散
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废水SS等沉淀池沉淀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COD、BOD、SS等排入站区已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用
运营期场地雨水SS、动植物油等排入油水分离池处理处理后用于站内洒水降尘
食堂废水COD、BOD、SS、NH3-N、动植物油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处理后作为农肥施用
生活废水、冲厕废水COD、BOD、SS、NH3-N等化粪池处理
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交废品回收站100%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加油站废油罐交由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运营期加油等使用后的消防沙、油毯,油罐残渣、油水分离池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100%处置
职工生活、顾客生活垃圾、含油棉纱、手套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