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平远镇平松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黑岔路
建设单位:砚山县平远镇平松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52-03-036061。拟在原储油罐区更换安装3个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分别是1个50m30#柴油罐,1个50m392#汽油罐和1个30m395#汽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改造后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油罐区、加油区、加油站房,辅助工程包括罩棚、杂物间、食堂、发配电室,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道路及硬化,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油水分离池、油气回收装置、抽油烟机、密闭发电机房、危废暂存间、垃圾收集房、双层罐及防渗等。
项目总投资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5.33%。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粉尘 | 洒水降尘 | 满足GB19297-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
机械、车辆 | CO、THC、NOx | 自由扩散 | 自由扩散 | ||
运营期 | 加油、卸油 | 非甲烷总烃 |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装置 |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 | |
汽车尾气 | CO、THC、NOx | 绿化吸收、自由扩散 | 自由扩散 | ||
柴油发电机 | CO、THC、NOx | 置于封闭房间内 | 自由扩散 | ||
厨房 | 油烟 | 抽油烟机 | 自由扩散 |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SS等 | 沉淀池沉淀 | 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施工人员 | COD、BOD、SS等 | 排入站区已有化粪池处理 | 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用 | ||
运营期 | 场地雨水 | SS、动植物油等 | 排入油水分离池处理 | 处理后用于站内洒水降尘 | |
食堂废水 | COD、BOD、SS、NH3-N、动植物油等 |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 处理后作为农肥施用 | ||
生活废水、冲厕废水 | COD、BOD、SS、NH3-N等 | 化粪池处理 |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施工 | 建筑垃圾 | 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交废品回收站 | 100%处置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加油站 | 废油罐 | 交由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
运营期 | 加油等 | 使用后的消防沙、油毯,油罐残渣、油水分离池废油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100%处置 | |
职工生活、顾客 | 生活垃圾、含油棉纱、手套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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